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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律师: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是什么?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

2021-11-05521

著作权,就是以往称呼的版权,属于一种财产权利以及精神权利的总称,而在我们国家,著作权也就是版权。此外,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了邻接权,那么,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是什么?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?别急,小编为您介绍......

著作权,就是以往称呼的版权,属于一种财产权利以及精神权利的总称,而在我们国家,著作权也就是版权。此外,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了邻接权,那么,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是什么?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?别急,小编为您介绍......

一、什么是著作权
  著作权:是指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。在我国,著作权即指版权。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,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称之为“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”。

二、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
  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,是相对著作权非自动取得原则而言的。具体而言,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都能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产生著作权。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:

(1)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,能被人们感知。

(2)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、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。

(3)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。

《著作权法》第二条规定,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,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
三、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
  我国《著作权法》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。本法不适用于:

(一)法律、法规,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,及其官方正式译文;

(二)单纯事实消息;

(三)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

此外,创意、题材、操作方法、技术方案、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,不构成作品,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
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等相关知识点的解答!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无法解决,可以向八戒法律官网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文字来源:找法网整理 封面图及文中图片来源:摄图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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